经济管理学院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管理实施办法 2012.10

作者: 时间:2016-04-01 点击数:

经济管理系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为激励普通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7]41号)等文件,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l、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行政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三年级以上学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且在参评当年,无不及格课程;

5、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成为候选者: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以前两个学年中,被评为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且在参评学年平均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位于第一名的学生;

2)以前两个学年,所在班级获得院级以上“优秀班集体”的班长、团支书,且在参评当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的学生;院级或系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并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的学生。

另外,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者优先;在公开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优先;获得国家专利者优先;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者优先;同时,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者优先。

二、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具体参评程序如下:

1、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资格的学生,填写经济管理系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同时准备1000字以上书面申请和各类获奖材料复印件,由各班班主任审核签字后,交系奖学金评定小组审核;

2、系奖学金评定小组对申请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排序、初选,对初选通过的学生进行专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

3、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将进行集体参选演讲,由系奖学金评定小组、班主任、各班学生代表对候选者进行公开投票,按投票结果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在全系公示。

备注:

1.系奖学金评定小组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集体演讲或采取其他形式。

2.参选对象为经管系2009、2010、2011级在校生。

3.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月26日为申报期,申报期内未上交申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德州学院经济管理系

2012年10月

经济管理系2012-201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为激励普通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7]41号)等文件,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l、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行政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三年级以上学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且在参评当年,无不及格课程;

5、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成为候选者: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以前两个学年中,被评为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且在参评学年平均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位于第一名的学生;

2)以前两个学年,所在班级获得院级以上“优秀班集体”的班长、团支书,且在参评当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的学生;院级或系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并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的学生。

另外,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者优先;在公开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优先;获得国家专利者优先;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者优先;同时,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者优先。

二、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具体参评程序如下:

1、具备申请省政府奖学金资格的学生,填写经济管理系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同时准备1000字以上书面申请和各类获奖材料复印件,由各班班主任审核签字后,交系奖学金评定小组审核;

2、系奖学金评定小组对申请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排序、初选,对初选通过的学生进行专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省政府奖学金候选学生;

3、省政府奖学金候选学生将进行集体参选演讲,由系奖学金评定小组、班主任、各班学生代表对候选者进行公开投票,按投票结果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在全系公示。

备注:

1.系奖学金评定小组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集体演讲或采取其他形式。

2.参选对象为经管系09、10、11级在校生。

3.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月26日为申报期,申报期内未上交申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德州学院经济管理系

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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