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课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 时间:2009-10-20 点击数:

经济管理系

课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课程建设对有效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德州学院课程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校党委提出的“解放思想,二次创业,内涵发展为主,适度扩大外延,以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为突破口,尽早建成德州大学,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的发展目标,明确课程建设主攻方向,集中师资力量,加大投入力度,搭建课程建设平台;采取资源整合、调整政策、创新机制等措施,调动全系教师积极、主动开展课程建设,推动我系课程建设向出精品、创特色的方向发展,为建成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课程建设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未来三年的努力,课程建设团队初步形成,优质课程体系日益完善,教育教学方法不断创新,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在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省级及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方面取得突破;在学生考研和就业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在全国同类院校经济管理学院(系)课程建设中特色鲜明。

(二)具体指标

1.形成课程建设项目团队。包括课程建设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各建设项目要在短时期内确定课程建设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课程建设负责人制定具体课程建设规划、项目建设工作制度,做好项目组成员的选拔、培养工作,推动本项目建设由个体行为向团体行为的转变。

2.搭建课程建设平台。开展专业核心课程与专业主干课程的遴选工作,对于基础良好、优势突出的课程和课程建设团队,给予人、财、物重点支持,作为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省级教材建设及省级教学团队的首选对象进行培养,积极申报,争取早日获准立项。

3.承担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加大立项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扶持力度,优先购置立项课程图书资料,力争三年内取得国家级教改立项课题1-2项,每年取得省、部级教改立项课题2-3项;

4.课程建设成果显著。通过未来三年的努力,建成3-4门校级精品课程、6-8门校级优秀课程、1-2门省级精品课程;1-2个特色鲜明的课程教学团队;1-2名校级教学名师、1-2名校级教学骨干、5-6名校级青年教学骨干;力争在省级教学名师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立项方面取得突破。

(三)课程建设项目组责任与任务

每一个课程建设项目组在三年建设期间要以我校为第一单位,项目组成员为第一完成人完成以下五项任务:

1.课程负责人应当申报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教研立项课题或教学成果奖;项目组成员要取得一定数量的省级及以上教研立项课题,发表一定数量的教研论文和与课程相关的学术论文。

2.课程建设项目组成员要求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合理,并根据课程需要分配教育教学任务;课程师资培养计划科学合理,落实到位。

3.按照国家精品课程网站要求建立网站,提供该课程简介、负责人简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讲义、课件、试题库、实验指导、参考资料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要涵盖全部教学内容。

4.完成高质量且正式出版的教材1部。

5.完成实践教学的软件1套,开出的创新实验项目不少于1项。

三、课程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我系课程建设实行系、课程建设项目组二级管理,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成立以系主任、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分管课程建设工作的副主任为副组长,课程负责人为成员的课程建设领导小组。

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审核全系课程建设总体规划、建设目标与方案,审核课程建设资金预算方案,确定和撤销课程建设项目,检查评估验收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强化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

课程建设办公室是我系课程建设的日常管理机构,设立兼职秘书1人,负责各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课程建设负责人是各课程建设项目的主要组织者和承担者。课程建设负责人要与领导小组签订课程建设项目目标任务书。负责制定项目建设计划、经费预算,组织指导项目立项申报、成果论证等建设活动,负责组织各种检查、评估材料。课程建设负责人应把握本课程国内外建设发展动态,大力开展教学研究,以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规范课程建设的全过程,确保课程建设的高水平、前沿性和创新性。

四、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条件与程序

课程建设项目分核心课程与主干课程两类进行申报。

(一)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核心课程必须是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该课程在专业建设中居于基础性和核心型位置,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2.该课程已在我系本科专业连续开设3年以上,有坚实的建设基础。

3.有一支职称、学历和年龄结构合理的建设团队,团队成员原则上应在5人以上,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副教授职称。

4.本课程有系列化高水平教材为支撑,包括教材、教学大纲、教学参考书、教学案例或习题,教材可以是国家规划教材或者省重点教材,也可以是其它优秀教材或高水平外文原版教材。

5.本课程有校级及以上教改立项项目和公开发表的教改论文。

6.本课程近三年学生评教结果优秀。

7.本课程已开设实践教学不少于2年。

(二)主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主干课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件:

1.主干课程必须是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该课程在专业建设中居于主干位置,具有重要作用。

2.该课程已在我系本科专业连续开设1年以上,有一定的建设基础。

3.有一支职称、学历和年龄结构合理的建设团队,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

4.本课程使用教材连续、一致,包括教材、教学大纲、教学参考书,教材可以是省重点教材或者高质量的自编教材。

5.本课程有校级教改立项项目或公开发表的教改论文。

6.本课程近三年学生评教结果良好。

7.本课程已开设实践教学不少于1年

(三)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1.课程建设负责人提出申请。

2.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批复。

五、课程建设的经费管理

1.课程建设经费包括系配套经费及其它渠道筹集经费。课程建设项目经推荐被学校及省级立项批准建设的,符合财务制度和教务处规定开支范围的所有费用,支付前由课程建设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实行实报实销。

2.系级立项建设的核心课程建设经费每年2万元,主干课程建设经费每年1万元。在年度课程建设情况检查后,达到学校课程建设规范化验收标准的给予经费拨付。

3.课程建设经费由系党政领导班子管理和监督,使用权归课程建设项目组,课程建设负责人负责支配建设经费。执行中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校教务处规定的开支范围。

六、课程建设负责人的选拔

(一)责任与任务

课程负责人是课程建设的领导者与组织者。负责人要精心设计建设规划,科学指导建设工作,不断创新理念,提高课程建设水平。课程负责人应根据签订的《任务书》,主持制订课程建设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带领课程组全体成员,有步骤地全面实施课程建设计划,加强课程教学条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科学研究等工作,使课程建设的水平不断提高。

(二)选拔条件

1.核心课程负责人的条件:

(1)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能力组织和带领课程建设项目组成员开展建设活动。

(2)课程负责人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遍。

(3)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主干课程负责人的条件:

(1)应具有良好的师德,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能力组织和带领课程建设项目组成员开展建设活动。

(2)课程负责人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遍。

(3)应具有讲师职称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七、课程建设的考核与评估

1.每一个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期为3年。在建设期内,实行年度报告与考核、中期评估、期末验收制度,实施滚动式管理。对于考核成绩优异,建设成效显著者,将给予增加经费支持。对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考核成绩较差者,视情况做出警告、减少经费、停止经费、限期整顿、撤销资格等处理决定。

2.每一个课程建设项目以3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建设期间应主动申请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和自行申请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检查评估。对于得到校外同行专家检查评估良好结果的,接待与评估费用由系内发展经费列支。

八、课程建设奖励办法

1.对获得“校级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奖励课程建设项目组0.5万元;“校级精品课程”验收评审合格,奖励课程建设项目组0.5万元。

2.对获得“省级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奖励课程建设项目组2万元,其中课程建设负责人奖励不低于50%,其余由课程建设负责人根据贡献大小分配给课程建设项目组成员。

3、对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奖励课程建设项目组5万元,其中课程建设负责人奖励不低于50%,其余由课程建设负责人根据贡献大小分配给课程建设项目组成员。

德州学院经济管理系

200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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